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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2025 年 8 月修订)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 作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 ...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安旭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 ...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 1 名独立 ...
安旭生物(68807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
安旭生物(6880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安旭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有关业务规则的 ...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 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旭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
安旭生物(68807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 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具 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分公司(如有)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计委 ...
安旭生物(68807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和《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式的 投资行为。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 要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 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 ...
安旭生物(6880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09:46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照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 ...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 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