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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08)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6 10:17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 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 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 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控 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保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权 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 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
安旭生物(688075)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为规范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 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保证内幕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监管和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 ...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2025 年 8 月修订)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 作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 ...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安旭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 ...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 1 名独立 ...
安旭生物(6880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安旭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有关业务规则的 ...
安旭生物(68807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
安旭生物(68807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和《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式的 投资行为。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 要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 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 ...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09:4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 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旭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