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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唯赞(6881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 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互相提供担保。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 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符合《公司法》、《公 ...
 诺唯赞(6881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 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 ...
 诺唯赞(68810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股东在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所拥有的表决总票数,等于其所拥有的股份 数乘以应当选非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 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某一位或者某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分别 投给全部董事候选人。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含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以下简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 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应 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 别进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董事人数,由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人选。 董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诺唯赞(6881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 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 议。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 士学位;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 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 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 ...
 诺唯赞(6881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保障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同时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 有与担任董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四条 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对公司负 有忠实、勤勉义务。 第六条 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 ...
 诺唯赞(68810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0:25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期末比上年 | | | | 减变动幅度 | | 同期增减变 | | | | (%) | | 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 346,183,744.66 | 2.84 | 952,404,074.47 | -3.40 | | 利润总额 | -6,902,600.10 | 不适 ...
 诺唯赞(6881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2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 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 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 ...
 诺唯赞(6881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2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提名委员会可以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 决等非现场方式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委员主持。召集人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委托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 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 1 名委员代行召集人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 第一条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同时对董事长 提名的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
 诺唯赞(6881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2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 不得在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 ...
 诺唯赞涨2.05%,成交额2952.39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62.50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7 05:20
10月27日,诺唯赞盘中上涨2.05%,截至13:00,报22.92元/股,成交2952.39万元,换手率0.33%,总市 值91.16亿元。 资金流向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62.50万元,特大单买入0.00元,占比0.00%,卖出110.38万元,占比 3.74%;大单买入273.76万元,占比9.27%,卖出225.88万元,占比7.65%。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资料显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D2 栋,成立日期2012年3月16日,上市日期2021年11月15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围绕酶、抗原、抗体等功 能性蛋白及高分子有机材料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的生物科技企业,依托于自主建立的关键共性技术 平台,先后进入了生物试剂、体外诊断业务领域,并正在进行抗体药物的研发。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生 物试剂81.86%,诊断试剂9.99%,耗材等材料3.15%,仪器设备2.96%,技术服务1.85%,其他0.18%。 诺唯赞所属申万行业为:医药生物-生物制品-其他生物制品。所属概念板块包括:体外诊断、阿尔茨海 默、基因测序、合成生物、医疗器械等。 截至6月30日,诺唯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