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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唯赞(68810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 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进行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四) 绩效优先,激励与约束并重,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 董事 ...
 诺唯赞(68810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 1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 度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 务范围外有偿或者无偿地以货币资金、委托贷款、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 主体(包括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但不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 (二)承担费 ...
 诺唯赞(68810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 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 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 ...
 诺唯赞(6881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 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有关情况。 1 第五条 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董事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
 诺唯赞(68810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 C2 栋东段 1-6 层。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7,734,544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八章 | 通知及公告 | 45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0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5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 ...
 诺唯赞(6881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制度化,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南 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在境内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对外投资包括以下情形: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 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及证券投资、委托理 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国家法律 ...
 诺唯赞(6881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计算。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人数 2/3 或不足法定最 ...
 诺唯赞(68810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南 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依规签署并恪守有关声明和承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身份,逃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控制地位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 控制地位牟取非法利益。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沟通和决策机制,明确对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保证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确立相关人员在从事公司相关工 作中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  ...
 诺唯赞(6881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 实义务: (一)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三) 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 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 者进行交易; (五)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 的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企业,以及与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 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 ...
 诺唯赞(6881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