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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08:4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条 监事会由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 ...
蓝特光学: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08:4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免。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及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全面统 筹、协调与安排等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 印章。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空缺超过三个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 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
蓝特光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08: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 |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
蓝特光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3-12-29 08:4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 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 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 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 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 ...
蓝特光学: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2023-12-29 08:41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精密光学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 投资主体:拟成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 设运营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 101,800 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经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 学")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 尚需当地工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构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核准通 过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公司成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 市场竞争、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经营风险、管理风险、 市场风险等。 (二) ...
蓝特光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9 08:4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公司银行信用管理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担保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对于 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保证、抵押及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 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视同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 浙 ...
蓝特光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9 08:4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 部门、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 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其他关联人 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报告义务。 关联法人、 ...
蓝特光学: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08:4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65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62)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 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辰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 ...
蓝特光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9 08:4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信息披露,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浙江蓝特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董事 会负责建立健全存储、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 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如募 ...
蓝特光学: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9 08:4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 1108 号 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6 日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