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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2-02 10:4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蓝特光学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 号)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41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02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513.30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 ...
蓝特光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17 09:4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针对蓝特光学实际情况制订了 2023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项目组 提前以邮件方式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蓝特光学,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 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浙江蓝特光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情况(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 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8 日,华泰联合证券现场检查人员时锐、李伟、李悟 采取与公司董秘和财务总监访谈、查看公司经营场所、查阅公司账簿及其他相关 资料等形式,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 ...
蓝特光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6 09:14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 1108 号 公司行政楼 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19,913,08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19,913,08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54.7619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4.7619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 ...
蓝特光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6 09:14
致: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
蓝特光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08 09:16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嘉兴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4 |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 | | 议案一:《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的议案》 7 |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2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
蓝特光学: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2-29 08:4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63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聘任陈夏晟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夏晟先生(简历见附件)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 训,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 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传真:0573-83349898 电子邮箱:IR@lante.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 ...
蓝特光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29 08:4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出资与其他境内、外实体新设由公司控股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蓝特光学: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08:4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条 监事会由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 ...
蓝特光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08: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 |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
蓝特光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08:4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 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浙江 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出现本规则第五条所述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