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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6881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 ...
广大特材(6881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 他人担保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公 ...
广大特材(6881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 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是 ...
广大特材(688186)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张家 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的决策权限划分 如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 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超过 5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
广大特材(6881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 ...
广大特材(68818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 关联方(以下统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张家港广大特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 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 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
广大特材(6881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9:33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处 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 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 事项: 1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
广大特材(6881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通报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负有向公司董事长、 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证券事务信息 负责人,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出现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 应及时将 ...
广大特材(6881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含 3 家)境内上市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
广大特材(688186)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9 09:15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108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 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 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4,1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