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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2023-12-13 11: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信息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 (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申请初始登记时;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为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 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13 11: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信息披露及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股票上市后3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 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证券交易 所仅接受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3 11:30
公司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1 | | --- | --- | | | 1 | | | 2 | | 第一节 2 | | | 2 | | | 3 | | | | 4 | | 4 | | | 6 | | | 8 | | | 8 | | | 10 | | | 12 | | | | 16 | | 16 | | | 18 | | | 18 | | | | 23 | | | 24 | | 24 | | | 25 | | | | 26 | | 26 | | | 29 | | | 29 | | | | 29 | | 29 | | | 30 | | | | 30 | | 30 | | | 31 | | | | 32 | | | 32 | 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宁波高新区瑞晟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宁波市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2-13 11: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 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袁峰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并对袁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 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认为:袁峰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 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形,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袁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3 11: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 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事⼯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1: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 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13 11: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88215) 2023 年 12 月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 2023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 | 2023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2023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 |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1: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0 点 30 分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1:3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 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举孙建国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孙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 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3 11: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证 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指引和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原则; (二)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三)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 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五)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六) 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是否 损害股东权益,应尊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