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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一、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总股本 40,040,000 股,合计转增 12,012,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2,052,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08:43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 6 万元/年(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如在公司任职,除领取董事津贴外,按 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领取相应薪酬。非独立 董事 2024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 1.2 万元/年(含税)。 3、公司监事领取固定津贴,如在公司任职,除领取监事津贴外,按照《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领取相应薪酬。监事 2024 年 度津贴标准为每人 0.96 万元/年(含税)。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按照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时任独立董事夏云青先生、独立 董事饶艳超女士、董事吕蒙先生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时任独立董事 吴雷鸣先生、独立董事刘柏嵩先生、独立董事薛海静先生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分别是独立董事吴雷鸣先生、独立董事刘柏嵩先生、独立董事薛海 静先生。审计委员会各成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08:43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0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众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 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 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 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截至 2023 年末,众华拥有合伙人 65 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众华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8,278.9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08:43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95 亿元的综合授信总额度; 同时,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358 亿元 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7,281.75 万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并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艳超)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与会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本人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饶艳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4月出生,会计学专业 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1994 年7月至1996年8月任教于南昌大学经济系;1999年4月至今任教于上海财经大学, 兼任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雷鸣)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本人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雷鸣,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人才,浙江省注册 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宁波市会计行业领军人才。1999年9月至2003年8月就 职于宣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8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 所。现任宁波国穗会计师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审计机构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前身为成立于 1985 年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其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成功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并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积累了丰富的证券服 务业务经验。截至 2023 年末,众华合伙人人数达到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计 351 人,其中超过 150 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蒋红薇,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及复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 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 司制定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在智能工厂装备上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智能工厂产 品链条,推出了 S9 系列全新智能悬挂系统、AI 数字孪生管理平台、智能制造协 同平台 IMS 等创新产品,2023 年度公司共获得授权知识产权 45 项,其中发明专 利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软件著作权 6 项,其他 1 项,公司技术创新取得 积极成果。 数字化是智造之路的基石,2024 年公司将加大以智能制造系统软件为核心 的"瑞晟智能制造系统平台"方面的创新,在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和智能消防排烟 及通风系统产业上开发出 2-3 款具有行业引领性产品,申请专利及著作权等成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收益 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是指公司为获取未 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公司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