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erda(68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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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达(6882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投资者关系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 实现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
凯尔达(6882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 (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八)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
凯尔达(68825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 会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 ...
凯尔达(6882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杭州凯 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
凯尔达(6882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1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
凯尔达(6882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且召集 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 ...
凯尔达(6882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杭 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 ...
凯尔达(6882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专家小组等工 作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 ...
凯尔达(68825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1 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 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
凯尔达(6882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负责。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