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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1 09:26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3-03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 35 号鸿泉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 ...
鸿泉物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01 09:26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29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何军强先生、刘浩淼先生、吕慧华先生、季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 ...
鸿泉物联: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1 09:26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根据需要可以委任一名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三)通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 ...
鸿泉物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远静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冯远静为杭州鸿泉 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承诺将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学习培训, 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 ...
鸿泉物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09:26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2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11月26日向 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莎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姚鑫先生、宁武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同意提名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 ...
鸿泉物联: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2-01 09:26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3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葛潇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日 ...
鸿泉物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 ...
鸿泉物联: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 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犯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 ...
鸿泉物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作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字: - 4 Inn 立 前 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名的何军强先生、刘浩淼先生、吕慧华先生、 李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 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前述人员 ...
鸿泉物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一规范运作》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远静先生、王敬东先生、许 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 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和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要求。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