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RIVER(68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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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5-02-06 11:19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15 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 售,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99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01-22 16:00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 元(含)。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 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出售 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取得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1-21 16:0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1 月 1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 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 64,969,560 33.81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6 16:00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 意豁免此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 会议由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 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5-01-16 16:00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 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取得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 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 回购股份价格 ...
之江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20 07:34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 至 11 月 27 日(星期三)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nfo@liferiver.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09:00-10: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 ...
之江生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4 10:05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05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05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75,449,16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75,449,16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39.7428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742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
之江生物: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10:05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742 号 1 致: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 ...
之江生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6 08:5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 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2024 年 11 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