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RIVER(68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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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688317)每日收评(07-01)
He Xun Cai Jing· 2025-07-01 10:01
Group 1 - The stock of Zhijiang Biology (688317) has a comprehensive score of 60.11, indicating a strong performance [1][2] - The main cost analysis shows the following prices: 17.96 CNY (current), 17.85 CNY (5-day), 17.77 CNY (20-day), and 17.00 CNY (60-day) [1][2] - There have been no instances of the stock hitting the upper or lower limits in the past year [1] Group 2 - The short-term resistance level is at 18.02 CNY, while the short-term support level is at 17.71 CNY [2] - The financial data reveals an earnings per share of -0.08 CNY, an operating profit of -0.15 billion CNY, and a net profit of -16,017,333 CNY [3] - The sales gross margin stands at 64.357% [3] Group 3 - On July 1, 2025, the net inflow of main funds was 43.41 thousand CNY, accounting for 3% of the total transaction volume [2] - The inflow from retail investors was 2.98 thousand CNY [2] - The related industry sectors include medical devices (1.39%), in vitro diagnostics (1.48%), medical device concepts (0.93%), and virus prevention (2.13%) [4]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01 08:18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6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2,749,52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92,157,999 股的比例为 1.43%,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02 元/股,最低价为 16.5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8,653,870.2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116,67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92,157,999 股的比例 为 2.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02 元/股,最低价为 16.50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71,948,95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5-06-26 08:17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 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 4 7 月 25 | 年 | 月 | 28 | 日~2025 | 年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6,000万元~12,000万元 | | | | |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97.67万股 |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07% | | ...
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1 08:22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0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7 月 25 日 预计回购金额 6,000万元~12,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82,23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92,157,999 股的比例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5-06-11 08:01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82,23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92,157,999 股的比例 为 1.0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02 元/股,最 低价为 16.5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74,310.09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09:16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5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367,14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92,157,999 股的比例为 0.71%,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26 元/股,最低价为 16.5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3,295,085.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67,14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92,157,999 股的比例 为 0.7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26 元/股,最低价为 16.50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3,295,08 ...
之江生物(6883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5-30 09: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上 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以 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1 月 16 日、2025 年 3 月 3 日、2025 年 5 月 7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莉、葛龙龙、仇天行 (五)现场检查内容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莉、陈邦羽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 ...
之江生物(6883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2025-05-19 09:0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莉、陈邦羽 |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317 | 重大事项提示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865.19 万元,较上年减少 34.88%;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27.13 万元。2024 年亏损的 主要原因是公司基于审慎角度对期末部分存货和固定资产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 的会计处理,同时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收入规模下降。针对上述变化,公司 加速推进经营策略调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0]3214 号)批复,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4,867.608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3.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 ...
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5 12:20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二)09:00-10:00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5 月 20 日(星期二)至 05 月 26 日(星期一)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nfo@liferiver.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度 ...
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5 12:13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624 号 致: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