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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生理: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09:08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 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除经本所事先书面同 意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在上文所述基础上,本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标 准以及勤勉尽责的精神,就题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 务所。本所接受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 ...
微电生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22 07:40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 / 11 微电生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微电生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8 | | 议案三: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9 | | 议案四: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 | 议案五: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 | 2 / 11 微电生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公 ...
微电生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1:48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股东大会的职权 | 3 | | 第三章 | | 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 8 | | 第一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1 | | 第四章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 | 第五章 | 附则 | | 18 |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 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
微电生理: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3 11:48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年12月 1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本章程"、《公司章 程》)。 第二条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5618553243。 | 第一章 总则 | 4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股份 |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 第 ...
微电生理: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2-13 11:48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43 二、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同意提名卢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卢莎女士如获选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 ...
微电生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13 11:48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 ...
微电生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管理制度暨新增制度的公告
2023-12-13 11:48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管理制度暨 新增制度的公告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二条 | 第四十二条 | | 公司发生的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经 | 公司发生的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经股 |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东大会审议批准: | |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 | 担保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担保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 | 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 | 产或市值 万 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 ...
微电生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3 11:48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选聘(含续聘、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 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 ...
微电生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13 11:48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障公司所有 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股东大会选举2 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通 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 ...
微电生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1:48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CHENGYUN YUE(乐承筠)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 会主席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卢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卢莎女士如获选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 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 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离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