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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公司年报点评:24Q1业绩边际改善,聚焦效益化增长
海通国际· 2024-06-17 01:30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assigns an **OUTPERFORM** rating to Seeyon Internet Software with a target price of RMB 24 [10] Core Viewpoints - The company's performance in 2023 was under pressure, but marginal improvement was observed in Q1 2024, with revenue reaching RMB 1.05 billion, up 1.18% YoY, and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narrowing by 23.75% YoY in Q1 2024 [12][19] - The company is transitioning from OA (collaborative office) to COP (collaborative operations), expanding its business boundaries, with non-OA revenue accounting for 81.04% of direct sales in 2023 [12][20] - A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was introduced in 2024 to boost employee motivation, with performance targets set for revenue growth in 2024-2026 [12][2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In 2023, the company's sales/G&A/R&D expense ratios were 42.98%/8.69%/22.67%, up 3.82pct/0.21pct/2.82pct YoY, while the gross profit margin (GPM) was 68.44%, down 3.78pct YoY [12][19] - Q1 2024 revenue was RMB 183 million, up 11.78% YoY, driven by enhanced customer value marketing, with GPM improving to 67.46%, up 4.37pct YoY [12][19] - The company's 2024-2026 revenue is projected to be RMB 1.16/1.29/1.44 billion, with net profits of RMB 69/84/106 million and EPS of RMB 0.60/0.73/0.92 [12][21] Business Expansion - In 2023, CAP (low-code platform) contracts totaled RMB 622 million, up 10.56% YoY, and direct sales in the information innovation sector reached RMB 179 million, up 74.77% YoY [12][20] - The company's year-end backlog and annual contract value both grew over 20% YoY, with contract numbers up about 15% [12][20] Industry and Market Position - The company's product system integrates AI capabilities, which is expected to enhance product performance and user experience [12][21] - The report maintains a 40x PE for 2024, with a target price of RMB 24, reflecting confidence in the company's growth trajectory [12][21]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20 11:47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2.7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5 月 20 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5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17.15 元/股 向符合条件的 2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00 万股限 ...
致远互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1:47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五月 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设立并 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受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致远互联")的委托,担任致远互联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5-20 11:44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10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0 11:44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 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 1 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2024-05-20 11:44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2024-05-20 11:4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管理办法》认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激励对象 的人员。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 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 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 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首次授予日)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0 11:44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1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并以 授予价格 17.15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致远互 ...
致远互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1:44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设立并 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受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仅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特指中国境内地区,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 ...
致远互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20 11:44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证券代码:68836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5 月 | 一、释义 | 2 | | --- | --- | | 二、声明 | 3 | | 三、基本假设 | 4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5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9 | 一、释义 2 1. 上市公司、公司、致远互联:指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指《北京致 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 相应的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员工。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7.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8. 有效期:从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