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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zhou Shichuang Energy (68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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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7-24 10:46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行 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 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于一致。同时,运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 ...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4 10:4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时创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会任职期限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4 10:4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董事长,负 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会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 ...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24 10:4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 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四)最近3年 ...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4 10:4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常州 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部门。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 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4 10:4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目的是加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防范和控制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 ...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24 10:4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 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董事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4 10:4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 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 ...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4 10:4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 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其它现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期限未满的;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4 10:4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及股 东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常州时创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1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