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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30 10:01
第一章 总则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天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 ...
天微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30 1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天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天微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旭东)
2024-01-30 10: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旭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 ...
天微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1-30 1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四 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在公司上市之前,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 件、资料和记录,并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上市的筹备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1 ...
天微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30 1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天微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天微电子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 ...
天微电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30 10:01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28.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8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5,325.6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 ...
天微电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1-30 10: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天微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 ...
天微电子: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1-30 1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 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提名陈 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 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 ...
天微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30 10: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本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 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 ...
天微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30 10:01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3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1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