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YA NEW MATERIAL(68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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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10-10 18:15
Group 1 - The company will hold its fourth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on October 27, 2025, utilizing both on-site and online voting methods [3][32][4] - The online voting system will be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s shareholder meeting online voting system, with voting available from 9:15 AM to 3:00 PM on the day of the meeting [3][5] - The meeting will take place at the company's office located at No. 158, Changxiang Road, Nanxiang Town, Jiading District, Shanghai, starting at 2:30 PM [3][11] Group 2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has approved the proposal to cancel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lated rules, which will be submitted for shareholder approval [19][26][21] - The supervisory board's responsibilities will be transferred to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relevant rules regarding the supervisory board will be abolished [36][19][29] - The company will revise and establish certain 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s in line with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38][39]
南亚新材: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10 09:36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Nanya New Materials (SH 688519) announced a board meeting to discuss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lated rules [1] - For the year 2024, Nanya New Material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98.17% from electronic specialty materials and 1.83%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Nanya New Materials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18.5 billion yuan [1]
南亚新材(6885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 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赢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 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股票、基金投资; ...
南亚新材(6885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具体包含以下情形: (一)上市公司对其合并报表范 ...
南亚新材(6885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 ...
南亚新材(688519)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则以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为规范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回购行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适用本制度: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意见》、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授权或者审议,公司、大股东不得对 外发布回购股份的有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审慎制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等应当 ...
南亚新材(6885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南 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 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 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七)由前六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
南亚新材(68851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 |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Xi{\bf{\cal{O}}}=\Xi{\bf{\cal{H}}}\oplus{\bf{+}}\Xi$$ 第 1 页 共 50 页 | + | . | న | | --- | --- | --- | | | | |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60 万股, 并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NANYA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邮政编码:2018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771,00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 ...
南亚新材(6885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所涉信息没有达到本制度规定的披露 标准,或者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但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 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
南亚新材(6885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 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