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sen(68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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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大连豪森 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 议后决定。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三)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四)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具备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程序,充 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协调公司审计 部安排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完成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 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 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程序,充 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序及中国证监会、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协调安排办理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完成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范运作》、《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规范运作》、《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无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 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管理,促使子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部分用语含义为: (一)"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设立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的公司。 (三)"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四)"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下股份,且在该公司的经营与 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五)"子公司管理",是指公司作为股东,对子公司设立、运营及退出等过 程中与股东权利有关事务的管理行为。 (六)"股东派出人员",是指由公司委派(推荐)到子公司中的股东代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上述高级管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 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大连豪森智能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和控制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 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全体独立董 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召开专 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内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