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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6885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 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募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发行 募集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 ...
力合微(6885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一)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 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董事;外部董 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 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力合微(6885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2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 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 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 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及其财务报告; (四) 公司订立的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 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五)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 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六)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八) 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九)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股份发生较大变化; (十)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 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 ...
力合微(6885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以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 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 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披露内 ...
力合微(6885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并 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 ...
力合微(6885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子 公司的管控,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 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 提高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公司投资 设立子公司必须进行论证,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超 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必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 ...
力合微(688589) - 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主要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 自然人。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 ...
力合微(688589) -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以保护公司、全 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8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力合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本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 ...
力合微(68858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2 (三) 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 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 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六) 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资决策流程,建立和完善风险管 理制度,切实防范各类投资风险。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 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 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 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 规则以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对外投资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
力合微(6885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互动关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