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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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有关法律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所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 ...
威迈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云)
2024-12-04 12:06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现提名黄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 ...
威迈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培登)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现提名蒋培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 ...
威迈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2-02 10:4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2,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
威迈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11-25 11:50
4、公司股东胡锦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1,076,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广州辰途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广州辰途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途六号")持有公司股份 5,065,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20%; 2、辰途六号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 州广祺")持有公司股份 6,925,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5%; 3、公司股东蔡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699,43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39%;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 ...
威迈斯:车载电源份额维持领先,新增头部车企客户定点
Jianghai Securities· 2024-11-16 05:17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 "Buy" rating for the company [3] Core Views - The company has a leading market share in the vehicle power supply sector, with a market share of 18.6% in the domestic vehicle charging power market as of September 2024, ranking second [2]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4.36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1.35%,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of 296 million yuan, up 2.81% year-on-year [2] - The company is expanding its product system through equity acquisitions, having acquired 38.5% of Weidis for 144 million yuan, which has improved profitability due to increased production capacity [2]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long-term strategic partnerships with several well-known automotive manufacturers, including SAIC Audi and Great Wall Motors, and aims to maintain its market share while exploring new customer opportunities [2] - The company is actively pursuing an overseas expansion strategy, having invested 50,000 euros to establish a subsidiary in France and is planning a production base in Thailand with an estimated capacity of 300,000 units per year [2] - The company received the "Global Supplier Quality Award" from Stellantis in September 2024, indicating strong performance in the overseas market [2] Financial Forecast - The company’s projected revenues for 2024, 2025, and 2026 are 6.92 billion yuan, 8.30 billion yuan, and 9.86 billion yuan, respectively, with year-on-year growth rates of 25.36%, 19.90%, and 18.78% [4]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is expected to be 527 million yuan, 647 million yuan, and 840 million yuan for the years 2024, 2025, and 2026, with growth rates of 4.96%, 22.78%, and 29.80% respectively [4] - The report estimates the company's EPS for 2024, 2025, and 2026 to be 1.25 yuan, 1.54 yuan, and 2.00 yuan, with corresponding P/E ratios of 21.23X, 17.29X, and 13.32X [4]
威迈斯: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补充公告
2024-11-05 09:4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 进一步了解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对相关权益分派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
威迈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1-04 12:10
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9/25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万元 5,000 万元~10,000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 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 ...
威迈斯: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11-04 12: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本次回购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35.00 元/股,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