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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医疗(6886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 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
翔宇医疗(68862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 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河 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 选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 实行累积投 票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 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为确保董事当选符合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当分别进行, 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一) 选举独立董 ...
翔宇医疗(6886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公司董 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 ...
翔宇医疗(68862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是对外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方针、计划, 拥有对 外投资的最终决策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其各自的权限范围 内, 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 规 范公司的投资行为, 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 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进 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一) 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 (二) 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三) 项目合作方式的投资; (四) 股票、基金投资; (五)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 ...
翔宇医疗(6886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1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各专 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 专业意见, 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的事项具有审查和决策权。除法定由董事 会行使的职权外, 对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可通过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对股东 会负责。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 其中一名 ...
翔宇医疗(6886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
翔宇医疗(6886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 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 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 企业文化建设; (六)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 有效, 便于投资者参与, 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 件。通过公司公告、官网、新媒体平台、电子邮箱、电话、传真等渠道, 利用 中国投资者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 采取接待来访、分析师会议、座谈沟通、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交流会、路演、邮寄资料等方式,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 ...
翔宇医疗(68862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 增强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推进公司内控制度 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 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 ...
翔宇医疗(6886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中国证监会和《科创板上市规则》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 ...
翔宇医疗(6886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部门, 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1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见附件一),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