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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09:32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1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
优利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8 09:32
"限sM | 容 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25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___ 报告编码:京24U93RR830 S 目 录 | 序号 | 容 内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15 | the state of the subject of 成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518Z0257 号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优利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优利德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优利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8 09:3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 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 力。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
优利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利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09: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限 ...
优利德: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4-18 09:3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践行"以投资 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 2024 年度"提 质增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 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实现主营业务稳定增长 自成立以来,公司致力于测试测量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向全球用 户提供包括通用仪表、专业仪表、测试仪器、温度及环境测试仪表等产品,并提 供多元化测试测量综合解决方案。 2024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高比例研发投入,计划研发投入占比约为当年营 业收入的 10%。研发部门将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对现有产品升级迭 代,保持现有系列产品的持续竞争力,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围绕专业仪表、高端热 成像仪、高带宽示波器、频谱分析仪、源载类仪器及电子元器件测量仪器等重点 方向进行研发工作,积极推动实现关键核心元器件的自主可控 ...
优利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8 09:32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2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8 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 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 ...
优利德: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4-18 09:32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3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蔡贤勃,男,汉族,199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公司应用工程师;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技术工程师;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市场部专员。 截止目前,蔡贤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 ...
优利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鸿)
2024-04-18 09:32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袁鸿为优利德科技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
优利德: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09:32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志 超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内容与格 ...
优利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8 09:3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优利 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优利德科技(中 国)股份有限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 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包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