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MEE(688630)
Search documents
芯碁微装(6886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 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
芯碁微装(6886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制度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
芯碁微装(688630) -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草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融资与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 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股权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 ...
芯碁微装(68863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合肥 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无 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后实施,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
芯碁微装(6886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
芯碁微装(6886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自 然人、法人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 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
芯碁微装(688630)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芯碁微电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 十一条规定的有关人员。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都应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 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 ...
芯碁微装(6886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 二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 三 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 四 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五 条 ...
芯碁微装(68863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 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 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公司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 当在境内同时披露。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 ...
芯碁微装(688630)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8-13 11: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直接到境外发行证 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的相关活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 上市的全过程,包括申请阶段、审核/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应当要求 其为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活动所聘请的境内外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内控顾问、财务顾问、行业顾问、财经公关公司、印刷商等)遵 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与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 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 称"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 息安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档案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