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JING LE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68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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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 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扩大 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 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 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以及购 买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形式。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公司对外投资应当符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 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相关制度 ...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 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公司原则上不得为自然人及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的融资及对外担保行为应当符合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 ...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 及光盘等涉及内幕 ...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公司章程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 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建立 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786874。 第四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注册,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87 万股,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 ...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Core Points - The article outlines the compensa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board and senior management of Nanjing Lai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iming to establish an effective incentive and restraint mechanism to enhance management efficiency [1][2] - The compensation system is based on principles of fairness, alignment of responsibilities and rights, long-term development, and a balance between incentives and constraints [1][2] -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involve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he compensation and evaluation committee, and the general manager, with specific roles defined for each [2][3] Compensation Structure - The compensation for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consists of three parts: basic salary, performance rewards, and long-term incentives [3][4] - Basic salary is determined by factors such as position, responsibility, capability, and market salary trends, and is paid monthly [4][5] - Performance rewards are based on the achievement of annual operational goals and are distributed after the annual report is completed [3][4]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rocess -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rocess includes setting annual operational goals, developing performance indicators, and conducting evaluations at the end of the fiscal year [4][5] - The compensation and evaluation committee is responsible for forming a review team to assess the performance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4][5] Adjustment and Special Incentives - The compensation system is designed to adapt to the company's operational strategy and may be adjusted based on industry salary increases, inflation, profitability, and strategic changes [5] - The compensation and evaluation committee can establish special rewards or penalties for specific matters as a supplement to the compensation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5]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有效,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 (四)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 (五)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 ...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莱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 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应当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做好投资者关系 管理,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南京莱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 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 ...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document establishes a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shares held by the board membe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of Nanjing Lai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iming to clarify procedures and strengthen management [1][2] - The system is based on various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e Company Law and Securitie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well as relevant self-regulatory guidelines from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1][2] Information Reporting and Disclosure - The company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managing the data and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shares held by board membe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ensuring quarterly checks on their trading disclosures [2][3] - Board membe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must notify the company secretary in writing of their trading plans before buying or selling shares, and the secretary must verify the situation regard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2][3] Shareholding Changes Management - There are specific periods during which board membe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re prohibited from trading company shares, such as 15 days before the annual or semi-annual report announcements [5][6] - The maximum amount of shares that can be transferred by board membe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in a year is limited to 25% of their total holdings, with exceptions for certain circumstances [5][6] Responsibilities and Penalties - If board members or senior management fail to report shareholding changes or disclose trading activities, the board will issue warnings and require corrective actions [7][8] - Violations of the established rules may lead to various penalties, including warnings, demotions, or even civil liability for significant damages caused to the company [7][8]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0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 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在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或在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的情况下, 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 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 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 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 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一次选举的董事仅为一名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