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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LE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68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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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29 08:16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一次选举的董事仅为一名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选举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 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在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或在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的情况下, 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 ...
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29 08:1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 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激励机制 挂钩。 第四条 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 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
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公司章程
2025-07-29 08:1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1 | V | > | = | | --- | --- | --- | --- | | œ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党委 | 23 |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 第 ...
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9 08:1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允、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 ...
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08:16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 党委的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董事 1 名。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本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
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9 08:1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 ...
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08:1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 ...
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29 08:16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 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 ...
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柯)
2025-07-29 08:15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周柯,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京莱斯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
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刚)
2025-07-29 08:15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任刚,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京莱斯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