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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五) ...
和林微纳(68866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收支、经 济活动、内控控制、工程管理、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 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
和林微纳(6886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 ...
和林微纳(68866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5 08:4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公司总经 理的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高级管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高 ...
和林微纳(6886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 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有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
和林微纳(688661) -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投资经营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公司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 有效性,防范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 注重投资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 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主要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一) 对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项目; 2、设立分公司; 3、营销网络及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等。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 ...
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08-15 08:46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徐岩先生、戚啸艳女士、蒋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2025 年 8 月 14 日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岩先生、戚啸艳女士、蒋琰 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
和林微纳(688661) -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苏州和林 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的资金。 ...
和林微纳(68866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8-15 08:45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5-02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5 日通过 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苏州高 新区普陀山路 19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 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和林微纳(68866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15 08:45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661 公司简称:和林微纳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20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 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骆兴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俊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