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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28 09:11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3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 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本次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 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 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二)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网 路 演 中 心 : 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 ...
和林微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09:08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通 过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苏 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现场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33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 规定 ...
和林微纳(688661)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2
2024-09-12 09:11
Group 1: Revenue Growth and Contributions - The company's revenue growth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year was primarily driven by the consumer electronics sector, particularly from conductive testing materials and micro-drive products [2] - Revenue from communication and other electronic components increased, mainly due to the rise in sales from consumer-grade smart home appliances [3] Group 2: Profitability Challenges - Despite revenue growth, the company faced challenges in profitability due to high costs associated with newly introduced products and the current stage of product ramp-up [3] - The company is focusing on enhancing cost control measures in production and improving operational efficiency to address profitability issues [3] Group 3: Market Outlook and Orders - The company anticipates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orders for the third quarter, aligning with the traditional peak season for electronic consumer products [3] - There is a positive growth trend in the business for precision electronic components and semiconductor testing probes, with expected progress in developing potential customers [3]
和林微纳: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03 07:50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经 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4 年半年度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专场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zqb@uigree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发展理念,公司参加了由上海 ...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8-22 10:4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君安")作为正在 履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和林微纳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 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874,453 股,发行价为每股 70.8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7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481,485.32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18,48 ...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核查意见
2024-08-22 10:4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君安")作为正在 履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和林微纳签订关联交易合 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员等方面的交叉关系。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诺威" 或"关联方")签署手机摄像头模组产品采购合同。本次采购预计产品总金额为 155.94 万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有效期一年,以支票(汇票)、电 汇方式付款,订单根据需求时间分批交货。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签订之 日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该等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
和林微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2 10: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2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通过传 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苏州高新 区普陀山路 19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司 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
和林微纳: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8-22 10:42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30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传真:0512-87176310 联系邮箱:zqb@uigreen.com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 80 号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唐红女 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唐红女士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唐红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其 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赵书洁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赵书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 ...
和林微纳: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8-22 10:42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2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未结项部分"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及"基板级测试 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9 月。本议案不涉及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8-22 10:42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 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苏 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林微纳")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和林微纳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