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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 2 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监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 ...
和林微纳: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09: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202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 -1- 2024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6.6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授 权是考虑到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而作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 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 略,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同意 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度 ...
和林微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 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 ...
和林微纳:2023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 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 ...
和林微纳: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 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 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 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 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 称"监事"特指由股东单位代表出任的监事。由 ...
和林微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09: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 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 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
和林微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09: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1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并制定部分新增内控制度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 | | | 规定,制订本章程。 | | 增加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 |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 | |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 | | 条件。 | | 第三十七条 公 司 股 东 承 担 下 列 义 | 第三十八条 公 司 股 东 ...
和林微纳: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内 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经审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 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江小三、独立董事 单德彬及董事骆兴顺,其中江小三任召集人。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 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 ...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苏州和 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 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股东要求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后所制定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 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 ...
和林微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