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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其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 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和林微纳: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 2 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监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 ...
和林微纳: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5 09:04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一季 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 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2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并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 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骆兴顺先生、财务总监王军委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川先 ...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09:0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874,45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70.89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73.1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481,485.32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18,487.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 (2022)001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 ...
和林微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 ...
和林微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需遵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 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审 ...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苏州和 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 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股东要求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后所制定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 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 ...
和林微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 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 ...
和林微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09: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 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 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
和林微纳: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09: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202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 -1- 2024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6.6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授 权是考虑到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而作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 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 略,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同意 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