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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9 13:18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容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 ...
通源环境: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桂建)
2024-03-29 13:18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度 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我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独立董事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参加股东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会情况 | | 姓名 | 应 ...
通源环境: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3-29 13:18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4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 50,000 元/年(税前),每半年发放一次。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 ...
通源环境: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春芳)
2024-03-29 13:18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度 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春芳女士,197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出纳,安徽皖 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安徽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 ...
通源环境:关于自愿披露联合体项目中标的公告
2024-03-01 07:52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联合体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标项目:绩溪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配套管网项目EPC 中标金额:16,147.59万元。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合同 工作量划分,预计公司最终所占业务金额为12,00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协议及合同,合同签署时间 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4 5、中标价:16,147.59万元 6、建设规模: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新增为1.5万m³/d规模,配套建设进 厂主干管、尾水排放管、中水回用管;对绩溪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来苏北路 南侧污水管网进行配套建设,并对灵山半岛小区、灵川山庄小区(南区)进行雨 污分流改造。 7、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公司承担本项目的主要工程施工工 作以及本项目的运营工作;安徽弘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部分工程 ...
通源环境: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6 09:03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大厦五楼 邮编:230041 电话:0551-65609615 传真:0551-6560805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所/本律师 | 指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 | --- | --- | --- | | 公司或通源环境 | 指 |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 ...
通源环境: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6 09:03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于2024年2月2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期限,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
通源环境: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2-26 09:03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源环境")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2 月 26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 94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41.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91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 ...
通源环境: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2-26 09:03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通源环境: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2024-02-26 09:03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