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HuaQiang(0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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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6 10:56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6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成的公告
2023-12-22 23: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首期预计发 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以下称为"本期可交换债券"或"本期债券"),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6 日和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本期可交换债券(即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 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成功发行,债券简称为"23 华强 E2",债券代码为"117217",实 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2 年,票面利率为 4.40%。本期可交换债券 初始换股价格为 31 元/股,换股期限为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4 年 ...
深圳华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18 03:46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724,626.0116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1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湘海")、公司控股子公司淇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淇诺")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被担保人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为各被担保人(以下统称 为"联名被担保人")共同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行亚洲")申请联名授信与建行亚洲签订了同一份担保文件,担保金额为 3,0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21,6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在该联名授信项下的任何一个时点,联名被担保人向建行亚 洲申请贷款或 ...
深圳华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 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和及时,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行为视其对公司影响程度而定);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 (四)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
深圳华强: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3]655 号文件批准,由深圳华强集团有 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255939T。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股,发行优先 股 0 股,原公司职工股中 2,000,000 股占用上市额度。该等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于 1997 年 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 ...
深圳华强: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2-11 12:47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6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其中吉贵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新 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 ...
深圳华强: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规范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 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 3 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委托理财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结 构性存款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得挤 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 (三)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必须充分防范 ...
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办理完成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2023-12-11 12: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二期)办理完成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2、华强集团本次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 响。华强集团为发行可交换债券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权变更。 三、备查文件 2023 年 12 月 6 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 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首期预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以下称为 "本期债券")。为本期债券发行需要,华强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
深圳华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 交董事会审议: 1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核、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的深 入了解和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
深圳华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