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F(0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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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7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7-30 08:28
Group 1 - Jilin Chemical Fiber announced the convening of its 17th meeting of the 10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July 30, 2025, to review the proposal for amending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2] - For the year 2024, Jilin Chemical Fiber'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as follows: viscose fiber accounts for 71.87%, other industries account for 19.89%, and carbon fiber accounts for 8.24% [2]
吉林化纤(00042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30 08:1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议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1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
吉林化纤(00042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30 08:1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 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报表范围 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交易完成后公司存在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当就相关关 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审议通过上述关联 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或者取消相关交易 ...
吉林化纤(00042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30 08:16
第三条 经理层在研究决策重大问题时,属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 围的,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工 作程序,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 1 名、生产副总经理 1 名、财务总会计师 1 名、副总工程 师 2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副经理、财务总会计师、副总工程师在总经理授权下协助总经理工作,对 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本行业的生产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 ...
吉林化纤(0004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30 08:1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 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及其 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 ...
吉林化纤(0004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30 08:1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明确公司股东会的议事程序,规范股东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一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请求日计算。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 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吉林省监管局和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 ...
吉林化纤(00042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30 08:1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 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 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 ...
吉林化纤(0004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30 08:1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保 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
吉林化纤(00042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30 08:16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四条 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 其他承诺人等(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管理,规范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 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指承诺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 产重整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 等各项承诺的行为。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 ...
吉林化纤(000420) -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吕晓波)
2025-07-30 08:15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3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吕晓波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第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 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