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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A(000565) - 公司章程
2025-09-08 11:16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2025 年 9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4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4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6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7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2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 | 第五章 | 党委会 17 |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18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8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1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6 |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28 | | | 第八章 | ...
渝三峡A(0005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11:16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人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本人的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级管理人员的需求 ...
渝三峡A(0005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1:16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董事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产生和董事会的组成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办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与董事沟通信息,为董事工作提供服务等事项。 第七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议。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议题确定后,由董事会办 ...
渝三峡A(0005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8 11:16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 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 。 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未完成工作事项等。对正在处理的公 司事 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 及后续 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 ,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 ...
渝三峡A(0005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11:16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度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人构成,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 ...
渝三峡A(0005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行为,提 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 ...
渝三峡A(0005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8 11:16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 ...
渝三峡A(000565)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11:16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 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 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委员担 ...
渝三峡A(000565)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08 11:15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25-05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1 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事项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同时结合工商备案登记对经营范围 规范表述的具体要求对公司原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详见本公告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最终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结果为准。 二、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条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 ...
渝三峡A(00056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08 11:15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25-052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1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