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IRO HOLDING(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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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4-07-15 11:19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 ...
新大洲A:关于缴纳五九西南部矿区相关款项的公告
2024-07-12 10:37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2006 年末本公司与内蒙古牙克石市经济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整体打 包的方式受让五九集团 78.82%的国有股权及采矿权和牙克石煤矿 63.95%国有股 权及采矿权,转让价格为 1.877 亿元。 2024 年 7 月 11 日五九集团收到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及时缴纳五九西南 部矿区国有探矿权权益款项的通知》,要求五九集团缴纳五九西南部矿区国有探 矿权权益人民币 3351.1552 万元,五九集团已于当日代本公司先支付了款项 500 万元,后续公司将与政府沟通,以历史往来账结清部分余款。 二、本次签署《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基于本次缴纳的探矿权资源价款属于在本公司受让五九集团国有股权及采 矿权时形成的历史背景,为妥善解决此历史遗留问题,202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 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协议书》。经本公司研究,并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同意由本公司承担缴纳此款项。同日,本公司与五九集团签订了《借款协议》, 经五九集团双方股东同意由五九集团代本公司先支付了款项 500 万元。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甲方: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
新大洲A(00057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11:05
Financial Performance Expectations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loss of between 24 million and 35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compared to a loss of 24.26 million yu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a loss of between 19 million and 28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a loss of 18.61 million yuan in the previous year[3].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are expected to be a loss of between 0.0288 yuan and 0.0420 yuan, compared to a loss of 0.0298 yuan per share last year[3]. Factors Affecting Profit - The decrease in profit is attributed to a downward trend in the coal market and reduced sales volume, impacting revenue and net profit contributions[5]. - The company no longer consolidates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Rondatel S.A. and Lirtix S.A. after the sale of equity, which has reduced losses from the Uruguayan companies[5]. Earnings Forecast and Risks - The financial data in the earnings forecast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registered accountants[4]. - The company warns that the earnings forecast is based on preliminary estimates and actual results will be disclosed in the 2024 semi-annual report[6].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investors being aware of investment risks[6].
新大洲A: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07:5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55 2024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4)最高法民申 3304 号),主要内容如下: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牙克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再审申请人因诉新大洲、五九集团、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内民终 730 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 结。 裁定如下:驳回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牙克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牙克石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再审申请。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 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 ...
新大洲A: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6-27 08:41
1、枣矿集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权异议,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仲裁委员会 的《管辖权决定》,仲裁委员会对枣矿集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支持,本案仲 裁程序继续进行。 2、2024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枣矿集团《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申请人 枣矿集团要求被申请人新大洲控股向五九集团支付五九集团已经依据《内蒙古自 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补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57,891,400 元及 利息(自五九集团实际补缴之日起至被申请人实际向其支付之日止,以每期实际 补缴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算,暂计至 2024 年 6 月 23 日的利息为 5,559,737.43 元)、律师费 160 万元、 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5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情况概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大洲控股") 与枣庄 ...
新大洲A: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25 10:09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证券代码:00057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6 月 | 目 | 录 2 | | --- | --- | | 一、释义 3 | | | 二、声明 4 | | | 三、基本假设 5 |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 | (一)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计划差异情况 7 | | |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8 | | |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度财务状况影响的说明 9 | | | (六)结论性意见 9 |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0 | | (一)备查文件 10 | |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新大洲控股股东是否公平、合理, 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新大洲控股的任何 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 ...
新大洲A: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6-25 10:0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
新大洲A: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10:07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与会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向 6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 ...
新大洲A: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25 10:07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电话:021-61913137 传真:021-61913139 邮编:200120 二零二四年六月 | 释 义 2 | | --- | | 律师声明 3 | |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5 | |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内容 7 | | (一)授予日 7 | | (二)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7 | | (三)授予条件 8 | | 三、结论性意见 9 |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 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 简称 | | 含义 | | --- | --- | --- | | 新大洲、公司 | 指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 | 指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计划 | |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定数量 ...
新大洲A: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10:07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1、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刘燕翔先生已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其所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 务。董事会同意增补孟兆胜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