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IRO HOLDING(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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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000571) - 总裁(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2-08 09:1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总裁(总经理)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裁(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 任。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裁(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裁(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裁(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 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总裁(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裁(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
新大洲A(0005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8 09:1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 作程序,做到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等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
新大洲A(0005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8 09:1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分公司负责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 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1 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 ...
新大洲A(000571)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8 09:16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66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本次修订。具体包括: | 序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 提交股东 | 备注 | | --- | --- | --- | --- | | 号 | | 会审议 | | | 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修订 | |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修订 | | 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修订 | |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修订 | | 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否 | 修订 | | 6 | 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 | 否 | 合并《经营班子工作细则》和《总 裁办公会议议事规程》并修订 | | 7 | 内部控制制度 | 否 | 修订 | | 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否 | 修订 | | ...
新大洲A(0005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8 09:16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 ...
新大洲A(0005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8 09:1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 系工作指引》、《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 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率, 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
新大洲A(0005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2025-12-08 09:16
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 第六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董事会秘书处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 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
新大洲A(00057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8 09:1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3、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股票上市公告书和发行可 转债公告书等; 4、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 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和请示等文件。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包括: 1、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新 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 ...
新大洲A(000571)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08 09:16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 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 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 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细则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 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 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 调研座谈等方式。 ...
新大洲A(0005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09:15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议事方法和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为"股东 会")。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股东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的,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若有抵触,以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普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普通股 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不出席股东会会 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表决权恢复或本规则第三十九条所列情形除外。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