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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000608)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5-04-11 10:5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 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 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
阳光股份: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1:57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2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L26)。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 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 《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L25),经公司财务部门测 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阳光股份(000608)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5-04-03 11:0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27 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规定, 公司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L26)。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 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 《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 ...
阳光股份(000608)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3-21 12:05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0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 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 --- |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9,000万元–13,500万元 | 亏损:22,727万元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9,500万元–14,250万元 | 亏损:24,021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12元/股–0.18元/股 | 亏损:0.30元/股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预计 ...
阳光股份(000608)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21 12:05
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本日披露了《2024年 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L25),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 审计),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 收入为26,500万元–28,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 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2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经 ...
阳光股份(000608) -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5-03-17 11:4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2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温敏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温敏女士简历详见 附件),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温敏女士简历 温敏,女,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曾先后担任 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山百纳广场客服部经理,深圳市京基百纳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招聘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监,本公 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 ...
阳光股份(000608) -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3-17 11:45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2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时公司也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温敏女士为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完成董事 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陈家贤(董事长)、熊伟、张志斐、陈家慧 独立董事:郭磊明、 ...
阳光股份(000608)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7 11:45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阳光新业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程彬律师、郭子威律师出席并见证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
阳光股份(000608)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17 11:45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 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 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