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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000608)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11 10:15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0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11 人、代表股份 32,175,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90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95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39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 209 人,代表股份 29,220,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966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 月11 ...
阳光股份(000608) -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3 16:0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0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于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 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梁剑飞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
阳光股份(000608)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余额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1-23 16:0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03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2年7月,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星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 签署《借款合同》,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借款期 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3.5%,北京星泰有权提前归还本金和利息。本借款为 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详细情况 请参见刊登于2022年7月16日的2022-L41号、2022-L42号公告)。 截至2023年7月,公司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 1.25亿元。 (2)2023年11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星泰与京基集团签署 《借款展期协议》,申请上述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1.25亿元借款展期,展期 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月14日,展期借款利率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 数计算(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2023-L27号、2023-L29号、 11月15日的202 ...
阳光股份(000608)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1-23 16:0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0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 1.7 亿元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1)2020年9月,为满足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 泰")业务发展及短期资金周转需要,北京星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北京星泰向京基集团借款 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本借款为信用借 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详细情况请 参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2020-L48号、2020-L51号、9月16日的2020-L59号 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022年9月、2023年11月及2024年1月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星泰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借款展期协 议二》、《借款展期协议三》及《统借统还借款展期协议四》,北京星泰向京 基集团申请上述1.7亿元人民币借款展期,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3月16 1 日,展期 ...
阳光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2 10:17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孔维维律师、郭子威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 ...
阳光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2 10:17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5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 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 ...
阳光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1:33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5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 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腾讯 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 知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郭磊明先生和梁剑飞先生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 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深圳金海峡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开展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并签署《商业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不超 ...
阳光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1-15 11:33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55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11 月 15 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 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百纳新业")拟与深圳金海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峡")开 展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并签署《商业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公司及子公司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沈阳阳光")为该笔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其持 有的沈阳阳光 44%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以其持有的沈阳阳光 5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沈阳阳光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产权证: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 0514511 号)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对 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