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HN(0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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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000631) -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 金。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发生的真实交易为基础,公司 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1、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1 2、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关联方使用,但公司 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 ...
顺发恒业(000631)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此制度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完善以财务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从而不断提升资产质量, 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促进公司长 远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财务管理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第四条 会计组织管理,即在公司在总经理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组织,确保公司会计核算、 财务管理等工作能正常、有效地开展。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需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中 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相关要求建立会计组织,并对相关人员实施相应管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组织由其自行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具有对所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 和其财务组织内主要人员任免提名权,业务考核权。 第五条 会计核算管理,即强化会计核算 ...
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 制度的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 程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 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 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公司年报编制的进展和情况。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 报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的财会会计报表,形成书 ...
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3:34
第一条 为适应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 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 ...
顺发恒业(0006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 ...
顺发恒业(0006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1 13:3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
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 ...
顺发恒业(0006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1 13:3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顺发恒能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 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前,向公 司 ...
顺发恒业(00063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工作。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 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独立董事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 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 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 内部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 ...
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 强和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 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 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薪酬制度遵循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