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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2-27 09:20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及 2024 年 2 月 27 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1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 ...
珠海中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3 12:1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 持,监事会 3 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 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合法、合规,经 ...
珠海中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23 12:15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0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4 日 7. 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3 月 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1 ...
珠海中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2-23 12:15
000659 202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 如因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将由股权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本公司。 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一、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法律、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16,407,025 股,涉及的标的股票 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85,702,520股的 9.05 %。其中首次授予111,407,02 ...
珠海中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2-23 12:1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绩效考核与行权安排相挂钩的 方式将激励对象利益与公司利益相结合,实现股东、公司与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 性,增强激励对象的责任感、使命感与工作积极性,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等。 四、考核组 ...
珠海中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2-23 12:1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珠海中富 股票代码: 000659 | 16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 是 | | --- | --- | --- | | | 累计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 | 17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 是 | | |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 |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 | 是 | | | 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 | | 19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 | 是 | | | 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 | 是 | | | 超过 10 年 |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 | 是 | | | 定 |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 | | | | 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 ...
珠海中富: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2-23 12:15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0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徐小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徐小宁先生符合《证券法》第 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 立董事徐小宁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3月11日 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徐小宁 ...
珠海中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3 12:15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0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李晓锐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本次会议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进行 了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 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 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团队人 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
珠海中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2-23 12:15
证券代码: 000659 证券简称: 珠海中富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 如因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将由股权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本公司。 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
珠海中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3 12:15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中路 47 号怡景湾大酒店五层 电话:(0756)-889 3339 传真:(0756)-889 3336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本所律师 | 指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 | --- | --- | --- | | 公司/珠海中富 | 指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 | | | (草案)》 | | 股票期权、期权 | 指 |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 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 | | | | 权利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 | 有效期 | 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