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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地(000736)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04-25 09:09
债券代码:134197 债券简称:25 中交 03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 中交 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 中交 02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中交地产拟将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房地产集团")。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的变更。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1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 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于 2025 年 2 月 ...
速览一周地产行业要闻
Cai Jing Wang· 2025-04-25 08:05
Group 1 -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plans to transfer its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ssets and liabilities to its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aiming to focus on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asset management to enhance profitability and asset quality [1] - Poly Developments has received approval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to issue convertible bonds, with the approval valid for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registration [2] - In Hangzhou, two residential land parcels were sold for approximately 4.473 billion, with an average premium rate of 63.7%, indicating strong demand in the real estate market [3] Group 2 - The Central Political Bureau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emphasized the need to stabilize the real estate market and implement policies to address local government debt and enhance housing supply [4] -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is advancing urban dilapidated housing renovations and enhancing safety management for urban and rural housing [5]
退市边缘的中交地产,仍在为“千亿”目标买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敏 深圳报道 4月22日晚间,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交地产,终于公布了交易预案。 预案显示,中交地产拟将旗下的房地产业务转让给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即"中交房地产 集团"),这笔资产共涉及51家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公告还披露了中交房地产集团的财务状况。 虽然中交地产并未公布交易价格,但业界普遍预计在百亿量级。这也是近年来房地产资产重组案例中, 涉及规模较大的一宗。 今年年初,中交地产宣布,2024年出现资不抵债,公司股票有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将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将房地产业务转让给控股股东,并聚焦物业服务、资产管理与运营等轻资产业务。 4月17日,在发布三次退市风险警示后,中交地产的股票简称正式变更为"*ST 中地"。 中交地产是基建央企中交集团旗下的房地产企业,此前发展不温不火,但在2019年忽然提出冲击千亿规 模的目标。随后,在房地产去杠杆的政策导向下,公司获取的高价地逐渐成为负担。 自2019年开始,中交地产的归母净利润连续六年下滑,最近两年更是出现亏损。随着公司走向资不抵 债,重组也成为无奈之选。 千亿野心 回归当年,李永前就提出,"2019年冲刺350 ...
*ST中地(000736) - 关于召开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5-04-23 09:52
债券代码:148551.SZ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关于召开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一)发行人名称: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 (二)债券代码:148551.SZ (三)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四)基本情况:本期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 3 亿元,期限为 2 年期,票面利率为 3.56%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重大事项,须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
*ST中地(000736) - 关于召开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5-04-23 09:52
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 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重大事项,须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做出的有效决议,对于全 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 效力和约束力。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 债券代码:149610.SZ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关于召开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 至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债务清偿义务 ...
*ST中地(000736) -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4-22 14:0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 交地产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中交地产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 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
*ST中地(000736)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5-04-22 13:34
特此说明。 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 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所列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 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 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情形的说明 2 ...
*ST中地(000736)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025-04-22 13:34
证券代码:000736.SZ 证券简称:*ST 中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中交地产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交地产 董事会,由中交地产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如本人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中交地产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中交地产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
*ST中地(000736)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4-22 13:3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 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 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 审慎分析,认为: 3、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本次交易是在房地产行业步 入存量时代的整体环境下,实现上市公司向轻资产运营模式战略转型 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改善资本结构、 1 1、本次交易不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 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和 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在《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 情形,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二) ...
*ST中地(000736)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2025-04-22 13:3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 交易对方 |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5 号 2 号楼八-九层 |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证券代码:000736.SZ 证券简称: *ST 中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