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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000791)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 商协会")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 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中提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 工具")系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 支持票据、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第四 ...
甘肃能源(000791) -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秘书对提案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总经理、董事长从战略及经营方面对提案进行全面审核。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提案管理工作,便于公司董事充分了解董事会议案内容及相关信息,加强决策 的科学性,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提案是指由提议人提交的需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批准后执行的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的提案范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以提案名义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策的 事项。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提议人有权提出董事会提案,提议人包含以下情形: (一)代表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二)三分之一 ...
甘肃能源(00079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 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 ...
甘肃能源(00079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 ...
甘肃能源(0007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秘 书分管。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应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人员,以保证董 事会秘书履职。 第二章 选 任 第四条 除应具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以外,公司董 事会秘书还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 ...
甘肃能源(000791) - 董事会决议检查督办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检查督办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会决议是指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所有决议以及 董事会决策后上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以下统称"董事会决议");且适用 于其他与董事会相关的执行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检查督办是指对董事会和股东会所通过决议的执行情 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和督办。 第四条 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落实日常管理的部门,负责 与决议落实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决议承办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 各承办单位自董事会决议后,应及时认真办理。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督办 事项,以承担主要工作的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主办部门须协 调有关承办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承办事项。对明确完成时限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决议执行时的条件与做出决议时的条件 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向 ...
甘肃能源(00079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第一章 总 则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 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 ...
甘肃能源(000791)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全体员 工,以及本制度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证券部是内幕信息的管理及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和向监管部门报备的日常管理部门。其他部门、各控股子公司 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直接责任人, ...
甘肃能源(000791)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评价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 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各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作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评价,提高评价工作效率和效 ...
甘肃能源(000791) - 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2025-10-30 09:27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机构和人员,为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重大事项 报告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