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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0 11:58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提升公司财务质量,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九洲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 并协同公司有关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基础工作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且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 ...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11:58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401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专人、邮件或传真方式 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杨保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 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 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 保平、袁红、程旗、兰盈杰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1-10 11:58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 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 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 第 ...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1-10 11:58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四 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特制定本 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年度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 会计师(下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 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 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 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 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 ...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1-10 11:58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 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经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交易: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七 ...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11:58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401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专人、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应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郑洲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 ...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1-10 11:58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和《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交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 之间的沟通和 ...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10 11:58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九洲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 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以上对外担保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 制度的相关规定。虽不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与其 发展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的申请担保人且该担保风险较小的,经 三分之二以上公司董事会成员同意或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01-04 14:3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四川九洲电 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海志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志良电子或标的公 司)51%股权、上海塔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志良电子 44.10%股权 以及上海唐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志良电子 4.90%股权,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 经审核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志良电子全部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相关预案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 履行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志良电子全部股权,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 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 ...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024-01-04 14:32
股票代码:000801 股票简称:四川九洲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塔玉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唐众网络科技 | | --- | --- |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 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 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本预案摘要所引用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