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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展: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8 13:33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和展 公告编号:2024-063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11 月 5 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在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 42 号 38-1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议案》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 38,000.00 万元 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或"标的公司")的新增注 册资本 6,591.46 万元,同时以 42 ...
*ST和展: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11-08 13:33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 股票代码:000809 股票简称:*ST 和展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交易对方 | 住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黄山路 51-3 | 号 | 7-1 | 水木华园 | A3 | 幢 | 7-1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 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 ...
*ST和展: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1-08 13:33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0123456789: ;<=>;?@ ABCDEFGH=>I ! " # $ % & 康达法意字【2024】第 5240 号 !"!#$%&'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 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之专项核查意见 致: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展能源"或"公 司")的委托,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上市公 ...
*ST和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2号——重大资产重组
2024-11-08 13:33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2 号——重大资产重组 | 上市公司名称 | | |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 | |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证券简称 | *ST 证券代码 000809 | 和展 | | | | | | | | | 交易类型 | 购买 出售 其他方式 | □ | | √ | □ | | | | | | 交易对方 | 铁岭源盛资产有限公司 是√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 | | |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 | 否□ 38,000.00 | | | | 万元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的新增注册资本 | | | | | | | | | | 本次重组概况 | 6,591.46 万元,同时以 42,000.00 万元受让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和展能源 ...
*ST和展: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2024-11-08 13:33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 38,000.00 万元 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的新增注册资本 6,591.46 万元,同时以 42,000.00 万元受让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持有财京投资的 7,285.29 万元股权,合计取得财京投资 22.95%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财京投 资的持股比例将由 56.93%下降至 38.68%。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铭评估") 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评 估分析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 定价参考依据。中铭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资 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 ...
*ST和展: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11-08 13:33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 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 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四)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四) 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 ...
*ST和展: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4-11-08 13:33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 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 38,000.00 万元 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的新增注册资本 6,591.46 万元,同时以 42,000.00 万元受让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持有财京投资的 7,285.29 万元股权,合计取得财京投资 22.95%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财 京投资的持股比例将由 56.93%下降至 38.68%。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包括: 1.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11 ...
*ST和展:东莞证券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1-08 13:3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 38,000.00 万元 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的新增注册资本 6,591.46 万元,同时以 42,000.00 万元受让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持有财京投资的 7,285.29 万元股权,合计取得财京投资 22.95%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财京 投资的持股比例将由 56.93%下降至 38.68%。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 任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和展能源本 ...
*ST和展:东莞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情形的说明
2024-11-08 13:33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 38,000.00 万元 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的新增注册资本 6,591.46 万元,同时以 42,000.00 万元受让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持有财京投资的 7,285.29 万元股权,合计取得财京投资 22.95%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 财京投资的持股比例将由 56.93%下降至 38.68%。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 ...
*ST和展: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8 13:33
2024 年 11 月 5 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在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 42 号 38-1 号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苏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议案》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 38,000.00 万元 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或"标的公司")的新增注 册资本 6,591.46 万元,同时以 42,000.00 万元受让上市公司持有财京投资的 7,285.29 万元股权,合计取得财京投资 22.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财京投资的持股比例将由 56.93% 下降至 38.68%,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