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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 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有关信息,即股价敏感资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欢瑞世纪(000892)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第一条 为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的人员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占半数以上的独 立董事。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资 ...
欢瑞世纪(00089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及公平性,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
欢瑞世纪(000892)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 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 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 1 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 ...
欢瑞世纪(000892)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 ...
欢瑞世纪(00089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39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43 | | 第十一章 | 附则 4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1997]12 号文批准, ...
欢瑞世纪(000892)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 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重庆监 管局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应当向审 ...
欢瑞世纪(000892)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 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 实有效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 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欢瑞世纪联合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的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 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 ...
欢瑞世纪(000892)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与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 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 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 ...
欢瑞世纪(000892) -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第二条 薪考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考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薪考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考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 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做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 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 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