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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 理工作,负责办理公司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其他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为其管 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统 ...
新洋丰(00090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 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 第三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利与责任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
新洋丰(00090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 ...
新洋丰(00090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目 录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 或"新洋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新洋丰(00090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 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获选董事按应选董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 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者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第六条 股东对某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管理, 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 事。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解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职。董事离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 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相关董事应当立即停 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七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
新洋丰(00090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和监 督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真实性、 合法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行使内部审计监督,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 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 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作为 ...
新洋丰(00090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 ...
新洋丰(000902)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六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地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