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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规范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新洋丰农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执行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工程师一名、财务总监一名。执行总裁、 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 ...
新洋丰(0009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洋丰农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 制度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须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新洋丰(000902)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及产业发 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参股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以下形式: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分、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分、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委派或推荐至各子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 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 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为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需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 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 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职能,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洋丰 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须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战略委员 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 ...
新洋丰(00090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 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国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 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新洋丰(0009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传递、归集和管理职责,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洋丰农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 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证券事务部负责接收报告人提交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 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 息披露的管理部门。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新洋丰(00090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 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有权要求 实地考察,公司应积极予以安排。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中 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或整改方 案。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