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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管理, 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 事。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解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职。董事离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 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相关董事应当立即停 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
新洋丰(0009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七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
新洋丰(00090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和监 督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真实性、 合法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行使内部审计监督,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 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 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作为 ...
新洋丰(000902)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效开展内部 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的评价工作,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 风险,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以下简称"内控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 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内控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第四条 内控评价所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子(分) 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 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 ...
新洋丰(00090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 ...
新洋丰(000902)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六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地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
新洋丰(00090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 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 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等财务资助。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 ...
新洋丰(000902) - 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概述 为了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担保行为,加强担保 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办法 第六条 反担保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 含义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公司参股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参照本办法执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 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办法。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报公司审批 后,由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然后上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统一管理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 ...
新洋丰(0009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洋丰农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会、股东、董事、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
新洋丰(000902) - 非公开信息知情人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知情人保密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非公开信息知情人包括: 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信息知情人保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由于职务关系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非公开信息的人员; 6、由于为公司提供服务可以获取公司非公开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 律师、投资银行等; 7、由于与公司有业务往来而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非公开信息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