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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
2024-04-21 07: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 见》,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 有作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了《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鉴于以上情况,针对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 《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 定,结合运营实际,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现将 修改主要内容对照说明如下。 1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07: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审 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 少于二分之一,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 ...
首钢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50
经核查独立董事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截至 2023 年末在任独立董事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首钢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50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子公司,是2015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信 息如下: | 企业名称 |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 36 号院 1 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邹立宾 | | 注册资本 |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时间 | 2015-07-21 | | 经营期限 | 2015-07-21 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3513170770 | | 经营范围 | 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 | |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 | | | 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 | | |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 | | | 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 | | |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燊)
2024-04-21 07: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燊) 一、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0次。 本人依规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未出席股东大会。2023 年 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 提交会议审议表决事项的程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本人对历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在认真审阅并发表意见基础上, 均投赞成票。 | 董事姓 | 报告期应 | 现场出 | 以通讯方 | 委托出席 | 缺席董 | 是否连续两次 | 出席股 | | --- | --- | --- | --- | --- | --- | --- | --- | | 名 | 参加董事 | 席董事 | 式参加董 | 董事会次 | 事会次 | 未亲自参加董 | 东大会 | | | 会次数 | 会次数 | 事会次数 | 数 | 数 | 事会会议 | 次数 | | 刘燊 | 10 | 3 | 7 | 0 | 0 | 否 | 0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运营实际,本人作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出席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兴喜)
2024-04-21 07: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兴喜) 2023年度,本人余兴喜作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赋予的职责,坚持诚信、 勤勉,忠实履职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全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0次。 本人依规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2023 年 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 提交会议审议表决事项的程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本人对历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在认真审阅并发表意见基础上, 均投赞成票。 | 董事姓 | 报告期应 | 现场出 | 以通讯方 | 委托出席 | 缺席董 | 是否连续两次 | 出席股 | | --- | --- | --- | --- | --- | --- | --- | --- | | 名 | 参加董事 | 席董事 | 式参加董 | 董事会次 | 事会次 | 未亲自参加董 | 东大会 | |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07:50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 少于二分之一。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
首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7:50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 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 (二)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 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顾文贤独 立董事、彭锋独立董事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邱银富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中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1 07:50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根据《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因公司 2023 年度(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 绩考核指标未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公司 拟根据《激励计划》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 (一)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
首钢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1 07:5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1631 号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首钢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