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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07:52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制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4-04-21 07:5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四年四月 2024 年 3 月,公司就 2023 年生产经营情况及拟提交董 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王翠敏),认真阅读 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1)公司与关联方(控股 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均 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实质性关联交 易产生的结算款,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2)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钢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 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截止 2023 年末公司为钢贸公 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余额未超过授 信担保额度。 ...
首钢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1 07:5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对首钢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 | --- | --- | --- | --- | ---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分行 | 20000000478200042255196 | 专户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曹妃甸自贸区分行 | 10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07:50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监事会会议除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董事、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与依 法行使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法规、 ...
首钢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7:50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 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 (二)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 层大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4 人,其中常海宇监事因公 未出席会议,委托孙毅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毅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 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 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年度报告摘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1 07: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 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所合伙人数量为 225 人, 注册会计师 1,36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 400 人。致同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26.49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239 ...
首钢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07: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1630 号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首钢股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3 和财务报表附注五、7。 1、事项描述 首钢股份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 124.13 亿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首钢股份: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4-21 07:50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7817 号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通过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首钢股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1630 号无保留意 ...
首钢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1 07: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 行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27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3 号),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林)
2024-04-21 07: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林) 2023年度,本人叶林作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赋予的职责,坚持诚信、 勤勉,忠实履职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全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 案均未提出异议。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提议独立聘 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 ...